关于开展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科研成果学术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学校拟于今年6月中旬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成果学术鉴定工作。
请今年符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正副高级职称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送审鉴定材料,并于6月10日(星期二)下午5:00以前将鉴定材料送交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313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邹老师
联系电话:84616356
附件:1.科研成果学术鉴定要求和具体流程.doc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封面).doc
人事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科研成果学术鉴定要求和具体流程
一、科研成果学术鉴定要求
(一) 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科研论文或著作,下同)需送两名和申报人同系列的本专业校外专家进行学术鉴定,并由专家明确申报人是否具有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合作者之间不能相互鉴定)。
申报人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即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发表或者出版的两篇科研论文或著作(一式两份)。
(二) 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本学科专业合法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由合法出版单位出版的。
申报人不得提交发表在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新闻出版部门取缔和公布(认定)的非法期(报)刊和国内非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若提交上述论文,则不予送审。有关信息请查询中国扫黄打非网(http://www.shdf.gov.cn/)。
中国国内出版物必须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者统一书号,国外出版物必须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三) 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必须与所申报学科和本人专业一致。科研成果应是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且为独撰作者或者为第一作者。
(四) 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不能是用稿通知、文章清样等未正式见刊的科研成果或著作。
(五)去年参加过各级评审组织评审(或推荐)未通过的人员,若今年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科研成果必须按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二、科研成果学术鉴定送审流程
(一) 申报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将两篇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本专业科研论文或著作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内容页)送职改办进行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封面见附件2)。职改办审核论文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二) 职改办统一将材料收齐,按照学科分类,送交相关高校专家进行学术鉴定。
(三) 鉴定完毕,由人事处回收专家鉴定意见并分类汇总,供学校职称评审机构评议。
附件2: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学术鉴定材料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从 事 专 业: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送 审 学 科: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