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庆祝第30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联合国家教育部在2014年教师节前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的精神,为了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遴选范围:我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遴选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原则
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推荐名额
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名。
四、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4年5月28日下午5:00前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简要先进事迹材料和详细先进事迹等纸质版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同时,请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1905420582@qq.com。
联系人:郭静姝;联系电话:84616355
附件: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
人事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