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一)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资助标准
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2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2-5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注:重点申报我国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以及环保、金融等领域的创新。
三、经费用途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请人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dhrss.gov.cn/rc/more.jsp?ClassID=0833190105下载并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请按“填表须知”逐项填写申请表;涉密项目请注明。
2.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的回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申报重点类的提供项目国家立项文件;申报优秀类的提供项目省部级立项文件)、其它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四份(另含电子版及个人证件照电子档一份)。
(二)学院推荐:请学院(部门)负责人在一份申报书封面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审核推荐: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请于2016年2月4日中午12点前,提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学校组织审核后统一推荐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逾期不予补报。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355,18728441795,18602801311
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cdrsc_szk@cdu.edu.cn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