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津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成院发〔2013〕61号)的规定,现就2014年度(2014年3月-2015年2月)规范教学单位校内津补贴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学院岗位工作实际,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津贴总量内,认真制定2014年本单位人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含本单位人员各级各类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岗位津贴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年终奖发放办法。
二、2014年本单位人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须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大会通过,经本单位2/3以上教职工同意,并经党政联席会签字确认后,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将依据各单位上报的2014年度人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在学校允许的开支范围内(岗位津贴)审核各单位2014年度所有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含年终奖的发放。
四、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2014年度岗位津贴发放办法,需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签字确认,并同时报送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
(二)报送时间、地点:2014年5月9日下午5:00之前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
人事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