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业务部门及教学单位三办(院办、教务办及学工办)科级以下岗位校内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部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部门内部人员工作岗位需进行统一调整的,请将调整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并将调整的最终结果报人事处审批。
二、空缺岗位补充
按照学校核定的科级以下岗位编制,有空缺岗位的各职能部门,直属业务部门及教学单位三办(院办、教务办及学工办)(简称选聘部门)可开展空缺岗位补充。选聘部门如需校内公开选聘,请将校内选聘启事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挂网,选聘部门将最终选聘结果(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见附件)报至人事处审批;若直接考核并拟定人选的,只需将最终选聘结果(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报至人事处审批。
附件:教职工校内调动审批表.doc
成都大学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