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2〕 1号)(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准备,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附件3、附件4)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于2012年5月5日之前将材料送交人事处313办公室,联系电话 84616356。联系人:邹老师、张老师。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体检工作,由学校另行统一安排。新进教师如按照要求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已体检的,可不再体检。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关于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doc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