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引进人才工作协议完成情况的过程管理,现将引进人才年度协议目标任务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考核时间:2015年12月
2. 考核对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入职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并与学校签订过工作任务协议的引进高级职称人员、青年博士等。
3. 考核方式:由引进人员本人填写《成都大学引进人才年度协议目标任务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整理成册(格式见附件2),连同支撑材料原件送各学院办公室,由各学院校验原件后,由校验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审。年度考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需在考核表上明确签署考核结果,经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存档,考核表复印件学院汇总后送人事处师资科存档。
4. 考核结果的处理:年度考核合格的引进人员,可按工作任务协议规定申请划拨相应科研启动费;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成都大学引进人才年度协议目标任务考核表.doc
附件2:成都大学引进人才年度协议目标任务考核支撑材料.doc
人 事 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