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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作者: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号通知精神,现就教育部实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21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重点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报考。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学校、专业及联系方式

 1.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详见附件1

 2.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我校符合条件教职工报考申请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到校工作满两年,如符合专项计划条件,须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4),经所在学院及相应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461604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