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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项目选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项目”的校内选拔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推荐,保证推荐质量。


一、总则

本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二、选派方式

本计划为个人申报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三、选派计划

重点资助国别区域和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四、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五、选拔对象

1. 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 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 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六、申请人选基本条件

1. 须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我校工作满一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

4. 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5. 外语条件: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详见国家留学网,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6.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


七、申请人类别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3.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2)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选派程序及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并附个人简历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

2. 推荐学院(部门)于2022年3月1日17:00前将《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室),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教师申报资格集中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审核通过的《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 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2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41)准备申请材料(勿装订,统一用长尾夹固定)交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B109室),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30日。

申请材料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2:00前。

5. 上级部门统一组织项目评审,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6月底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手续办理,并完成学校相关出国(境)手续。


九、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被录取次年的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 各学院(部门)要在推荐时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留学人员学习任务,按任务目标及上级要求做好派出人员行前教育及跟踪管理测评等相关工作。

十、项目联系人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陈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461604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刘老师,联系电话:8461631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