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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2157号)要求,现将2022年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第十四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推荐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后备人选,应符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中的选拔条件。

2.带头人从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6311日以后出生,其他须提供延迟退休证明;后备人选推荐人选的年龄应为197711日以后出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后备人选可为197511日以后出生。

3.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再申报带头人。

4.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近6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

5.入选国家博新计划和省博新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二、推荐类别和领域

第十四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设常规选拔和人才专项两大类。其中,常规选拔划分: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学科、专业领域。人才专项为产业人才专项,产业人才专项又分为五个子类:“5+1”现代工业产业、“10+3”现代农业产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文旅产业、建筑产业。

特别提示:人才专项与常规选拔之间、人才专项之间、常规选拔专业学科之间均互不交叉,每人只能选择一个专项或学科领域申报,申报后不能变更,请各推荐主体和申报人员结合实际慎重选择。

产业人才专项。产业人才专项分五类:“5+1”现代工业产业、“10+3”现代农业产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文旅产业、建筑产业。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紧扣重点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应用、重点产业(区域)建设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重点倾斜。

本批产业人才专项重点推荐工作,主要范围为:围绕上述重点优势产业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应重点推荐立足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解决了生产建设方面的关键性难题,推动相关产业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的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单位,应重点推荐拥有符合四川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推动产学研结合,积极从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其创办、领办、兼职或服务的企业(单位)为全省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报申请。

2.学院(部门)推评。各学院(部门)须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推荐类别领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对通过的申报人,由各学院(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报《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1)。202277日(周)下午17:00前将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汇总表》扫描件以及excel版打包后以学院(部门)+学带及后备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2252365280@qq.com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无推荐人员。

3.线上申报: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分配申报人账号,申报人进行线上填报工作。

4.学校评审。学校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同步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进行5个工作日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下一步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申报人可登录http://rst.sc.gov.cn/rst/scsd14pxshjs/ztList.shtml查看四川省关于本次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政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355

QQ(樊老师):2252365280。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学院+学带申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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