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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管理制度
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09-09-02   作者:
 

成都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制度,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确保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质量,保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和其它专业技术队伍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和成都市人事局有关政策和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层次、上水平,更好地为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培养人才质量服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包括教学(研究)、图书资料、实验等系列。教师以外系列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审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申报资格

第四条 岗位与资历
    (一)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专业技术岗位在职在编人员。已办理退(离)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正高级职务,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申报中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已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可以直接初聘。
    (三)调入我校的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四川省人事厅《留学回国人员首次职称认定》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 转岗申报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研究员,下同)任职年限:
    1. 自高等院校以外其它系列转入的人员,担任原副高级职务年限与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年限之和应满六年以上;

    2. 自其它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调入的人员,同一系列同级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原则上在本校现任职务岗位工作应满一年以上。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研究员,下同)任职年限:
    1. 自高等院校以外其它系列转入的人员,担任原中级职务年限与任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年限之和应满六年以上;
    2. 自其它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调入的人员,同一系列同级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原则上在本校现任职务岗位工作应满一年以上。

第三章 申报基本条件要求 

     第六条 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能认真履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本职责,积极承担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所在院系部门安排的相应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任现职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延迟申报:
    1.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延迟一年以上;
    2.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延迟二年以上;
    3.任现职期间在政治、经济、道德或在遵纪守法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受记过以上处分,三年内不予申报;
    4. 谎报学历、资历、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予申报。
    第七条 学历要求
    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系列学历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岁以下的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个别学科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暂放宽)。
    其他系列按照国家有关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
    第八条 外语水平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系列者,其职称外语等级均按高一个级别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 距退休不足5年者;
    2. 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务;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务。
    根据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787号文件规定,以下人员申报职称免予外语考试

    1.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2.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或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进修一年及以上;
    3. 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4. 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三万汉字及以上(高教、科研系列须达到四万汉字及以上)晋升高级职称的;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一万汉字及以上,晋升中级职称的;
    5. 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并获得部、省级及以上表彰的;
    6. 从事民族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医古文考试。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1.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
    2. 按“先评后补”规定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期内未补考达到相应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要求的人员;
    3. 符合“先评后考”条件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在任现职期内未参加外语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到我省有关规定的人员;
    4. 从无外语要求或降低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调入有外语要求或不能降低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未补考相应等级外语且成绩达到相应规定的人员;
    5. 因工作调动、岗位变更等原因,其专业技术职称从无外语要求或降低外语要求的系列确认转换到有外语要求或有较高外语要求的系列,未补考相应等级的外语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
    第九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均按高一个级别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予相应等级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1.具有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可免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A级考试;具有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者,可免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考试;具有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者可免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者,可免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者,可免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者,可免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考试;
    3.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4. 硕士研究生直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有关问题的说明
    1.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做过二年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取得任职资格的时间起计算。凡在任现职期内不在岗(进修学习、因公出国出境除外)一年以上者,应扣减其任职年限;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工作业绩、成果从任现职时间起计算。
    5.破格条件掌握与答辩范围说明:
    1)破格分为学历不达标破格、任职年限未达标破格、越级晋升破格三类;凡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符合文件中相应规定的,属正常申报;凡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文件中相应规定的,属破格申报,均按破格条件掌握;
    2)凡申报破格晋升者均须参加答辩,待答辩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后方可参加评审;对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申报学科不一致者,均须参加答辩,待答辩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后方可参加评审。
    第十一条 教学工作量要求说明
    1)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教学工作量,可将近三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拉通计算;
    2)专任教师申报教师职务,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双肩挑”人员系指管理岗位兼职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其教学工作量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三分之一进行要求;
    4)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等研究系列的,其教学工作量可酌情减免或不做要求;
    5)专职辅导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要求教学工作量须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其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量可折算申报教学工作量。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师职务要求的教学工作量由其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量折算。
    第十二条 有关科研条件的说明
    申报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应提供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
    1)经过国家、省、地级及基层组织鉴定,或按有关规定经过验收、审查的应用技术成果(含重大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在国外学术刊物和全国性及其它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科学论文,以及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论文;
    3)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等;
    4)有科学价值的发明专利。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含科研)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报送的科研成果须经过专家鉴定。
    1)申报高级职务,应提供两篇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的科研成果(代表作)送两名同行专家进行学术鉴定(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校外专家,少数特殊专业如其他学校无法进行鉴定的,可由本校的专家进行鉴定)
    2)科研成果(代表作)的鉴定,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不能由申报者本人送同行专家进行鉴定。科研成果的合作者之间不能相互鉴定。合作的成果在申报表和有关申报材料中应注明本人所起作用,并须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3)晋升正高级职务的人员,其科研成果(代表作)应由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副高级职务的人员不能对其进行鉴定。 
    评申高一级教师、科研职务和高级实验师职务的科研学术水平,应主要依据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就,现职以前的科研成果一般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 

    第十三条 关于期刊和检索源的说明
    (一)一级期刊
    1.一级期刊一般应是同行专家公认的,由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并具有较大影响的核心期刊,具体范围见“一级期刊目录”(另文发布);
    2.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由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专家认定是否属于一级期刊;
    (二)核心期刊
    1.核心期刊是指收录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01版)》上所列出的刊物;
    2.对一级期刊另行出版的增刊或专刊可视作核心期刊。
    (三)公开发行期刊
    1.公开发行期刊是指由国家公开发行,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
    2.对核心期刊另行出版的增刊或专刊可视作一般公开发行期刊。
    (四)各类检索源
    SCI ??科学引文索引 EI ??工程索引
    ISTP??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论文集 CSIC??中国科学引文索引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
    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
    第十四条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其他文件中有与本文件精神不符者,以本文件为准。
    第十五条 本文件由学校人事处、职改办负责解释。
    附件一:成都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要求
    附件二:成都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要求
    附件三:成都大学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要求

                               成都大学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

成都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研究员,下同)业绩条件要求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中起带头或骨干作用;在教学或科学研究方面具有组织管理能力;
    2.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任现职以来系统地担任两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近三年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要求。
    3.应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4.在本学科专业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应在十篇及以上,其中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应在五篇及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及以上,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副研究员,下同)的业绩条件要求
    1.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中起骨干作用;
    2.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任现职以来系统地担任过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且年均课堂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三年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要求。
    3.应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4.在本学科专业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应在五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应在四篇及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助理研究员,下同)的业绩条件要求
    1.具有本专业学科必要的理论知识与技能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保质保量完成辅导、答疑等两个以上助教环节,或作为主研人员参与过(或正在参与)科研工作;
    3.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兼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4.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还应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5.在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以第二作者或在增刊上发表的,两篇算作一篇。
    6. 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要求教学工作量。

附件二:

成都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要求

一、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
    2.自其它系列转入实验系列的,任原中级职务年限与任实验师年限之和应满五年以上,且在现任职务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自其它单位调入的人员,同一系列同级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须在本校现任职务岗位工作应满一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要求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中起骨干作用,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疑难问题的能力;
    2.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进方面,或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或在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写出过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3.根据需要,任现职以来,课堂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含实验技术课程)或系统担任过某门课程的实验技术工作,教学效果好;
    4.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五篇,其中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四篇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发表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二、申报实验师职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四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要求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熟练的实验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能对与本专业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
    3.能独立完成教学、科研中的实验技术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技术问题的能力;
    4.参与过或正在参与科研(实验室)工作,或技术改造、产品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或参与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5.在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以第二作者或在增刊上发表的,两篇算作一篇。

附件三:

成都大学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要求

    一、推荐评审研究馆员职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研究馆员满五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要求
    1.必须掌握较为全面的图书资料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他相近学科有比较系统的研究和突出的成果,有较高水平的论著、译著,并已成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对本部门的发展具有较高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工作或主持有关课题研究;
    3.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篇,其中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五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二、推荐评审副研究馆员职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馆员五年以上;
    2.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资格二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要求
    1. 必须掌握一定的图书资料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他相近学科有比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译著,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方面的理论与技术;
    2. 熟悉本专业国内现状与发展趋势,掌握国内外先进理论与技术方法,并能应用于工作实践中;
    3. 具有解决图书资料业务工作中较复杂的重要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的能力;
    4.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五篇,其中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三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三、申报馆员职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和业绩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资格四年以上;
    2.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资格二至三年;
    3.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二年;
   4.取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直聘为馆员职务。
    (二)业绩条件要求
    1.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2.系统掌握图书资料或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担任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课题、编制书目索引、流通、阅览和书库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