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参加全国计算机
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职改办【2003】348号
各区(市)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中央、省驻蓉单位、大厂、大学人事处(科):
为落实国家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适应科技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效率和科学性,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2】30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参加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系统设置,我市代码设置为“56”。按照国家人事部有关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的精神和系统设置要求,我市以人事部考试中心批准的代码为基础设置本市的考区、考点和报名代码。
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取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个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初级三年内有效,中、高级四年内有效,全国通用(原省、市发的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三、考试的范围及要求。
1、考试的范围: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
2、我市初、中、高级均暂定考三个科目(模块),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考试并成绩合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建档后的信息直接进入市职改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库,作为今后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的备查依据。凡未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建档的考生信息,将不能进入信息库。
3、在人事部确定的十三个考试科目(模块)(见附件2)中,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为必考科目(模块),其余11个科目(模块)考生可结合自己的工作需要任选。考生可一次性完成所规定科目(模块)的考试,也可分次在两个年度内完成。
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人员是:
(二)下列人员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的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高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中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初级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高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中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初级考试。
3、留学回国人员认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免予相应等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2、在矿山、井下、森林、远离城镇的野外施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初级职务的;
五、报名、考试时间
高新区和五城区每年的3-12月均可报名,每月下旬考试,其它区(市)县结合当地实际安排报名、考试时间。考试考务工作统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全部设在市内(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六、考前培训
为了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和应用水平,将组织考前培训。应试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培训。参训人员按成人发[2003]11号文件计算继续教育学分。